近日,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為網易游戲《天下3》的相關主體公司,以下簡稱“網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該案件一審判定被告《天下3》勝訴,二審將于3月26日開庭。
在2022年7月14日,周杰倫時隔6年發布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引發全網抽獎贈送數字專輯熱潮,網易旗下的游戲《天下3》在推廣時,將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成游戲道具,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內舉辦轉發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
杰威爾方認為,網易的上述行為屬于不正當借助周杰倫的超高人氣、新專輯的超高熱度及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程度,為游戲引流,從而增加游戲用戶最終實現獲利,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網易方公開刊登聲明,并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萬元。
法院認定,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判定被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該案件二審將于3月26日開庭。
一審法院認為,首先,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在抽獎微博中,《天下3》使用周杰倫姓名也屬于合理使用,是在指明獎品為周杰倫的新專輯。同時,法院認為,相關公眾有一定的判斷力,可以區別這些活動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行為,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網易方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音樂創作和傳播方式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然而,我國音樂產業的版權管理、分成機制等方面尚不完善。在今后的發展中,各方需共同努力,推動音樂產業走向規范、繁榮,才是音樂愛好者和行業從業者的共同期待。